解答参考:
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为当事人开具结婚证丢失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村委会等机构申请办理。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解答参考:
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为当事人开具结婚证丢失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村委会等机构申请办理。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