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知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原因吗2022-03-20hunyinfa阅读(1)赞(0)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原因吗,法院或者民政局不能仅以夫妻提出感情不和为由就判决其解除夫妻关系或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