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离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间的婚姻关系,所以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经调解之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就会依法判离,反之不予判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