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应对经济纠纷诉讼如下:
一、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即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
七、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