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