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驶离现场又返回是否构成逃逸行为(肇事驶离现场又返回)
解答参考:
肇事驶离现场又返回,不一定构成逃逸行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避现场,没有实施救助义务和报告义务的即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若离开现场的目的不是为逃避法律责任而是为报警、救助等,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