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商铺门口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或者全体业主。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的,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若商铺门前的区域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的,则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