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工伤重新鉴定程序流程: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鉴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