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营业税已经取消,目前改为增值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例如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