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什么条件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什么条件

解答参考: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下列条件:
1、设立须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相关法律: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下列条件:
1、设立须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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