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委托证明;
2、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