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优点有:能够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我国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为我国的海外投资积累经验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