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合伙做生意欠了货款的,可以先由合伙财产清偿,如果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则应当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承担,如果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