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合伙人是退伙而不是退股,并且没有签订合伙协议的,一般就无法设立合伙企业,也就不存在退伙的情况。按照规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退伙的,可以与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