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深圳失业金申领手续: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属各分局失业科、管理站、与社保签订代办协议的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邮政储蓄银行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经办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当场审查完毕;审查无误,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请人当场签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