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需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劳动者携带身份证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并承诺接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项就业服务措施。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