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收到仲裁申请书后一般十天左右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