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盗窃罪起刑点如何规定

盗窃罪起刑点如何规定

解答参考:

根据最高法关于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盗窃数额未达到法定立案标准,不以犯罪论处,北京市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多次盗窃但有部分次数盗窃物品价值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发生在一年以内的盗窃行为应累计计算盗窃数额;但对于一年内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拔窃三次以上,虽不够立案标准,也应按多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

2、盗窃未遂,且情节轻微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法关于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盗窃罪的起刑点为一千至三千元。

相关法律:

非合同之债包括什么内容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