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已被修改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其犯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