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肯定是具有生命权的。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生命权生而平等,不因种族、民族、性别、身份等而有所差别,更无法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在未被法律剥夺之前,均应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死刑犯这一身份决不能构成生命的等级、轻重。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8%9a%e5%a7%94%e4%bc%9a%e9%80%89%e4%b8%be%e4%ba%ba%e6%95%b0%e8%a7%84%e5%ae%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