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
1、非法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消旋麻黄碱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2、醋酸酐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3、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4、其他制毒物品数量相当的。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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