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需要遵循下列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联系方式等个人身份信息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以及不伪造、毁灭证据等规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