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股东失踪,要办理注销公司手续的,由公司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完毕后就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