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对于涉及到寻衅滋事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会予以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不予立案,并且会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案件侦查结束之后,公安机关会移送到检察机关,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检察院审查之后决定起诉的,则会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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