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非合同之债包括一般侵权之债、特殊领域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侵权之债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
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