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期间,拘役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还可以酌量获取报酬。如判决前被羁押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一日;判决前被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期限,二日折抵一日。如果是不服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0日内上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