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的时长:一般为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经审查,发现有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等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相关法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正)》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正)》 第二百五十四条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一)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二)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三)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四)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五)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6%b3%95%e9%99%a2%e7%9a%84%e5%8f%97%e7%90%86%e8%8c%83%e5%9b%b4%e5%8c%85%e6%8b%ac%e5%93%aa%e4%ba%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