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正在进行中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的情形包括: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