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取保候审不需要经过法院,案件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家属申请取保候审,经侦查或审查后起诉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的,经案件所在阶段的办案机关批准同意该申请即可,但如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因其他原因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由法院决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