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减轻判刑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减轻判刑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解答参考:

减轻处罚情节的种类包括法定减轻处罚情节、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两种,具体如下:
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防卫过当;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从犯等。
2.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预备犯;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犯罪嫌疑人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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