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四十五日,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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