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工伤认定超期,是用人单位申请超期的,医疗费在职工申请期间由单位支付;是工伤职工申请超期的,医药费先由职工自己垫付,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