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生育保险审核不通过,分以下情形处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再申请;材料不充分的,补足后再次申请;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故意不通过的,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其他。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