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一般不是向法院上诉,而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