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工伤不负责”条款并不能够让企业免责。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不负责|的条款,是无效条款,并且参加工伤保险和依法承担工伤赔偿是强制性规定,并不能自由选择,企业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