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是享有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鉴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孩子的直接抚养人也有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因此,双方可以采取相互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