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诉讼原则上由受理法院自行决定多长时间开庭,法律不予限制,但法律规定,在开庭前三天应当通知到当事人的,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