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予以补办:
1、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补领。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