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具有如下的权利义务:抚养、赡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自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