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探视权一般能在一个月行使2-4次,具体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对此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2-4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