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遗嘱以及遗嘱继承公证的含义

遗嘱以及遗嘱继承公证的含义

解答参考:

遗嘱以及遗嘱继承公证的含义分别如下:
1、遗嘱,即公民依法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公证,即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