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一周一次比较合适。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和次数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等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望。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