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对于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是可以依法撤销的。但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财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解答参考:
对于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是可以依法撤销的。但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财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