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当事人前后立有多份遗嘱的,依法公证的遗嘱效力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效力,成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成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处理方式是若数份遗嘱没有抵触的,则均生效。若存在抵触的,则按照公证效力优先、成立在后效力优先的顺序确认生效的部分。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