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法律目前对遗嘱效力的最新规定是若遗嘱人在生前立有数份遗嘱,且各遗嘱间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