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人身损害的免责约定是没有效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