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
1、质物,即出质股权。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出质股权优先受偿;
2、孳息,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