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什么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什么

解答参考: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为: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等。

相关法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a%8c%e6%89%8b%e6%88%bf%e6%b2%a1%e6%9c%89%e6%88%bf%e4%ba%a7%e8%af%81%e7%9a%84%e6%88%bf%e5%ad%90%e8%83%bd%e4%b9%b0%e5%8d%96%e5%90%97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