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另外的约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