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而是取保的条款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取保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并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调查。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